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1、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港霞东路391号,面积约30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三年,出租用途为商铺,招租底价每月租金120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20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2、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港霞东路395号,面积约24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三年,出租用途为商铺,招租底价每月租金96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960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3、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龙霞路晋门针织厂大门口侧门卫室,面积约36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三年,出租用途为保安室,招租底价每月租金72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720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4、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龙霞路晋门针织厂大院内闲置场地,面积约160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三年,出租用途为土地,招租底价每月租金272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72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5、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龙霞路晋门针织厂厂区内周边部分山地,面积约900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三年,出租用途为土地,招租底价每月租金180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80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6、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394号,面积约18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三年,出租用途为住宅,招租底价每月租金728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728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7、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中兴中路353号,面积约15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三年,出租用途为商铺,招租底价每月租金992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992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8、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中兴中路359号,面积约15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三年,出租用途为商铺,招租底价每月租金992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992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9、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南江路60、62号,面积约59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三年,出租用途为商铺,招租底价每月租金3245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245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10、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南江路102号,面积约37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三年,出租用途为商铺,招租底价每月租金2035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035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11、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中兴中路20、22号,面积约50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三年,出租用途为商铺,招租底价每月租金270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70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12、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新街9号(车库),面积约97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三年,出租用途为车库,招租底价每月租金243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43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13、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兴门路401房,面积约106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三年,出租用途为住宅,招租底价每月租金265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65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14、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桥湖南路16、18号,面积约140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三年,出租用途为商铺,招租底价每月租金350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50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15、珠海市斗门区五山镇沙龙中路157号202、301房,面积约180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三年,出租用途为住宅,招租底价每月租金30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00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16、珠海市斗门区上横镇横山开发区泰来路466-476号,面积约206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三年,出租用途为商铺,招租底价每月租金330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30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17、珠海市斗门区上横综合楼首层,面积约100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三年,出租用途为仓库,招租底价每月租金20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00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18、珠海市斗门区横山大胜粮站旧宿舍,面积约75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三年,出租用途为住宅,招租底价每月租金15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50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19、珠海市斗门区上横综合楼职工宿舍102、401房,面积约196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三年,出租用途为住宅,招租底价每月租金276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76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20、珠海市斗门区上横综合楼职工宿舍101房,面积约98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三年,出租用途为住宅,招租底价每月租金11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10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21、珠海市斗门区上横综合楼职工宿舍301房,面积约98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三年,出租用途为住宅,招租底价每月租金11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10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二、承租方资格条件:
凡是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三、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5日;
2、意向竞价者需向我公司缴交1个月租金标准的保证金,如中标,将于签订租赁合同并向产权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如不中标者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3、网上竞价时间:2025年8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2025年8月19日上午10时00分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时,8月19日上午10时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5年8月19日发布中标公告;
5、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赁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甲方(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时解除,乙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甲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解除合同通知即视为送达。乙方应于解除合同送达后15天内交还租赁标的物给甲方,甲方除将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乙方逾期不交还,视为乙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可自行清理。甲方解除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有意向者请与我租赁中心联系。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789239
公告网址:www.dmgzjg.cn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2025年8月11日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龙霞路晋门针织厂厂区内周边部分山地.jpg
珠海市斗门区上横镇横山开发区泰来路466--476号.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