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状况:
珠海市斗门区雷蛛垦区三、四围,总占地面积3795亩,其中耕地面积约3452亩,蓄水池343亩,最终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二、 出租用途:用于种植《广东省耕地上可种植浅根系作物清单》农作物,具体种植物种需经斗门区农业农村局核定。
三、 租赁期限:场地交付之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
四、 租金及保证金收取事项:
(一) 租金标准:以总占地面积为计算依据,按下列方式竞拍(每次递增1元/亩/年),其中耕地交付日起至2028年5月31日起拍底价150元/亩/年,2028年6月1日起租金基数调整为600元/亩/年,耕地最终租金均在对应底价基础上加竞拍加价。蓄水池交付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租金为1400元/亩/年。
租赁期内,租金按每3个月为一期缴纳,承租人需在上个周期结束前缴纳下期租金。
(二)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未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在签订书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中标单位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未签订合同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
五、承租方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六、违约责任:租赁期内,如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应赔偿出租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按合同约定剩余租赁期内的租金收益、重新招租费用损失及因索赔发生的合理费用等),其中剩余租赁期内的租金收益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重新招租费用损失应在收到出租方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
七、特别约定:本项目按项目现状出租,承租方负责现场设施设备的管养并承担水电费。如因政策原因导致本项目无法继续,租赁合同自动解除,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该项目耕地部分禁止开挖鱼塘,禁止用于开展废品回收业务,只能用于耕地耕种。如发现破坏耕地行为,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向承租方追缴复耕所需的费用。
八、公示期及竞价时间: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8日(周末、法定节假日休息);
2.网上竞价时间:2026年6月9日10时00分至2026年6月9日14时00分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时,6月9日14时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6年6月9日发布中标公告;
有意向者请与我租赁中心联系。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789239
公告网址:www.dmgzjg.cn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2026年6月4日
珠海市斗门区雷蛛三、四围耕地集中整治区租赁合同范本(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