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状况:
1.雷蛛垦区三、四围耕地集中整治项目1号地块及4号地块,总占地面积2665.88亩,最终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2.雷蛛垦区三、四围耕地集中整治项目2号地块及3号地块,总占地面积1128.74亩,最终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二、 出租用途:用于种植《广东省耕地上可种植浅根系作物清单》农作物,具体种植物种需经斗门区农业农村局核定。
三、 租赁期限:2026年6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四、 租金及保证金收取事项:
(一) 租金标准:以各标的总占地面积为计算依据,按50元/亩/月起竞拍(每次递增1元/亩/月)。租赁期内,租金按每3个月为一期缴纳,承租人需在上个周期结束前缴纳下期租金。
(二)投标保证金:各标的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未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在签订书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中标单位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未签订合同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 履约保证金:标的一履约保证金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标的二履约保证金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
五、承租方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六、公示期及竞价时间: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1日;
2.网上竞价时间:2026年5月22日10时00分至2026年5月22日14时00分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时,5月22日14时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6年5月22日发布中标公告;
5.特别约定:本项目按项目现状出租,出租方预计在2026年5月30日完成现场水电泵站建设,承租方负责现场设施设备的管养并承担水电费。如因政策原因导致本项目无法继续,租赁合同自动解除,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该项目耕地部分禁止开挖鱼塘,禁止用于开展废品回收业务,只能用于耕地耕种。如发现破坏耕地行为,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向承租方追缴复耕所需的费用。
有意向者请与我租赁中心联系。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789239
公告网址:www.dmgzjg.cn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