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悦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物业公开招租公告(第二期)

发布时间:2026.04.28      字体大小:【 】【 】【

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1.斗门区井岸镇港霞东路5456586062,面积约173.4平方米,用途为商铺,按现状出租,租赁期限为3年。招租底价每月租金17340元,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履约保证金按4个月首年月租金标准收取,需交竞价保证金17340元,竞拍幅度每次200元。

2.井岸镇中兴中路2182101102,面积约155.95平方米,用途为仓储、商业服务业,物业现状为简易装修,未配套家具,租赁期限为3年。招租底价每月租金1863元,第三年租金递增5%,履约保证金按3个月首年月租金标准收取,需交竞价保证金1863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3.井岸镇中兴中路2181402,面积约129.44平方米,用途为住宅,该物业现状老旧存在渗漏及发霉现象,未配置家具,租赁期限为3年。招租底价每月租金500元,第三年租金递增5%,履约保证金按3个月首年月租金标准收取,需交竞价保证金500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二、承租方资格条件:凡是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三、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6428日至202657日(周末、法定节假日休息);

2.意向竞价者需向我公司缴交相对应的保证金,如中标,将于签订租赁合同并向产权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如不中标者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3.网上竞价时间:202658日上午1000分至202659日上午1000分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时,59日上午10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659日发布中标公告;

5.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赁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甲方(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时解除,乙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甲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解除合同通知即视为送达。乙方应于解除合同送达后15天内交还租赁标的物给甲方,甲方除将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乙方逾期不交还,视为乙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可自行清理。甲方解除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有意向者请与我租赁中心联系。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789239

公告网址:www.dmgzjg.cn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2026428

井岸镇镇港霞东路54、56、58、60、62号.png

承诺函.docx

网竞申请书.xlsx

竞买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