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1、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食街南7号商铺,面积约75平方米,招租底价每月租金2888元。2021年1月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8664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2、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西铁皮1-2号商铺,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招租底价每月租金2240元。2022年1月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672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3、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西铁皮9号商铺,建筑面积约14平方米,招租底价每月租金868元。2022年1月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604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二、租赁期限:两年零三个月。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凡是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四、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12日,(其中:11月3日至11月12日为保证金收取时间)
2、意向竞价者需向我公司缴交3个月或以上租金标准的保证金,如中标可转为承租履约保证金;如不中标者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3、网上竞价时间:2020年11月13日上午10时至2020年11月14日上午10时00分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时,11月14日上午10时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0年11月15日发布中标公告;
5、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赁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甲方(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时解除,乙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甲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解除合同通知即视为送达。乙方应于解除合同送达后15天内交还租赁标的物给甲方,甲方除将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乙方逾期不交还,视为乙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可自行清理。甲方解除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6、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户不参与竞价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有意向者请与我租赁中心联系。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熊小姐、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6-2789239
公告网址:www.dmgzjg.cn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