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供销社企业集团公司物业公开招租公告(第二十期)

发布时间:2020.10.15      字体大小:【 】【 】【

珠海市斗门区供销社企业集团公司

物业公开招租公告(第二十期)

 

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1、位于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上横圩镇上进路72号,按现状公开招租,面积约80平方米,租金每月300元,租金按逐年递增5%,竞标者需交招租保证金900元,竞拍幅度每次10元。

2、位于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上横圩镇泰来路46号,按现状公开招租,面积约78平方米,租金每月600元,租金按逐年递增5%,竞标者需交招租保证金1800元,竞拍幅度每次10元。

二、租赁期限:3年。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凡是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四、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时间: 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19日为平台公告及报名时间(其中10月15日至10月19日为保证金收取时间,保证金收取方式为现金或网上汇款,网上汇款凭汇款信息换取收据);

2、意向竞价者需向我公司缴交招租保证金1800元,如中标可转为承租履约保证金;如不中标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

3、网上竞价时间:2020年10月20 日上午10时至10月21日上午10时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方时,10月21日上午10时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0年10月22日发布中标公告。

5、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赁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甲方(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时解除,乙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甲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解除合同通知即视为送达。乙方应于解除合同送达后15天内交还租赁标的物给甲方,甲方除将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乙方逾期不交还,视为乙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可自行清理。甲方解除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6、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户不参与竞价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7、承租方不得转租或转借租赁标的。

有意向者请与我公司联系。

 

联系地址: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上横供销社

联系人:霍炳元      联系电话:13672683595

招租网址:http://www.dmgzjg.cn

或将保证金交到如下账号:

户名: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上横供销社

账号:80020000005852984

开户行:农商银行

 

 

                                珠海市斗门区供销社企业集团公司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