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鹤洲北垦区物业公开招租公告(第十二期)

发布时间:2024.09.03      字体大小:【 】【 】【

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1、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643645号,面积约48.97平方米,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3673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673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2、斗门区井岸镇滨江路8789号,面积约92.88平方米,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6037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6037元,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3、斗门区井岸镇滨江路9193号,面积约42.24平方米,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2746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746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4、斗门区井岸镇滨江路9597号,面积约59.39平方米,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386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86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5、斗门区井岸镇滨江路99101号,面积约42.24平方米,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2746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746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6、斗门区井岸镇滨江路103号,面积约31.5平方米,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2048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048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7、斗门区井岸镇滨江路105107号,面积约44.94平方米,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2921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921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8、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647649651653655号,面积约172平方米,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774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7740元,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二、租赁期限:三年。

三、出租用途:出租用途限定为商业经营,不能用于经营餐饮业、酒吧、摩托车维修、危险品等行业。按标的现状出租,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开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只作商业经营使用,不能用于有污染的行业,未经同意不得改变使用功能、擅自将物业转租或转借。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凡是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五、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493日至2024914日,(其中:93日至914日为保证金收取时间,报名仅限工作日);

2意向竞价者需向我公司缴交1个月租金标准的保证金,如中标,将于签订租赁合同并向产权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如不中标者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3、网上竞价时间:2024918日上午1000分至2024919日上午1000分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时,919日上午10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4919日发布中标公告;

5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赁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甲方(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时解除,乙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甲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解除合同通知即视为送达。乙方应于解除合同送达后15天内交还租赁标的物给甲方,甲方除将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乙方逾期不交还,视为乙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可自行清理。甲方解除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有意向者请与我租赁中心联系。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789239

公告网址:www.dmgzjg.cn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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