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状况:
1、井岸镇桥北四路48号商铺商铺经公开招标,确定吴长叶为中标方;
2、井岸镇桥北四路46号商铺经公开招标,确定珠海市稳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方;
3、井岸镇中心北路243号房屋经公开招标,确定林海龙为中标方;
4、莲洲镇按江路185号院内大门部分空地经公开招标,确定周玉池为中标方;
5、斗门区井岸镇桥北四路35号301房经公开招标,确定唐海为中标方;
6、井岸镇桥北四路56、58号商铺经公开招标,确定珠海市斗门林兴消防设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方;
7、斗门镇群众前街斗门食品站维修铺平房经公开招标,确定赵建峰为中标方;
公告期为3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间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请向我中心书面反映。中标人在公告时间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有有效证件至我中心开具《中标通知书》,并凭《中标通知书》与物业出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物业租赁合同》,中标人逾期不签《物业租赁合同》的视为弃权,保证金不予返还,用于补偿委托人因流拍受到的损失。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789239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