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宏源资产托管有限公司托管企业
物业公开招租公告
(第2期)
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1、井岸镇朝南路247、249、251、气象路2号商铺,面积约30平方米,招租底价每月租金 1800元,需交竞价保证金5400 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2、井岸镇朝南路247、249、251、气象路4号商铺,面积约60平方米,招租底价每月租金 3600元,需交竞价保证金10800 元,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3、井岸镇朝南路247、249、251、气象路6、8号住宅,面积约92平方米,招租底价每月租金 920元,需交竞价保证金2760 元,竞拍幅度每次30元。
二、租赁期限:三年。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凡是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四、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4日(其中:8月10日至8月14日为保证金收取时间)
2、意向竞价者需向我公司缴交3个月或以上租金标准的保证金,如中标可转为承租履约保证金;如不中标者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3、网上竞价时间:2020年8月17日上午10时至2020年8月19日上午10时00分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时,8月19日上午10时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0年8月21日发布中标公告;
5、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赁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甲方(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时解除,乙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甲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解除合同通知即视为送达。乙方应于解除合同送达后15天内交还租赁标的物给甲方,甲方除将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乙方逾期不交还,视为乙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可自行清理。甲方解除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6、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户不参与竞价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7、以上物业为商铺、住宅用途,未经同意不得改变使用功能,不能将物业转租或转借。
有意向者请与我公司联系。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63号内二楼 (原印刷厂内)
联系人:梁先生、梁小姐、郑先生
联系电话:0756-2789247
公告网址:www.dmgzjg.cn
珠海宏源资产托管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