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状况:
1、位于白藤湖群兴新村(三层楼)48栋一楼商铺2号流标;
2、位于白藤湖商业街东边46号二层商铺(原商业公司办公室)流标;
3、位于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22号商铺流标;
4、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18号铺流标;
5、白藤湖湖滨一区20号,公开招标,确定珠海炎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方;
6、白藤湖湖滨二区,原西区车管所现白藤街道政务中心南侧,第32、33、34和35号商铺,公开招标,确定潘雄业为中标方;
7、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二楼北4-6号铺,公开招标,确定黄尔尖为中标方;
公告期为3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间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请向我中心书面反映。中标人在公告时间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有有效证件至我中心开具《中标通知书》,并凭《中标通知书》与物业出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物业租赁合同》,中标人逾期不签《物业租赁合同》的视为弃权,保证金不予返还,用于补偿委托人因流拍受到的损失。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789239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