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白藤湖旅游城集团公司 物业公开招租公告 (第一百零一期第三次)

发布时间:2024.03.06      字体大小:【 】【 】【

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1、位于白藤湖商业街北5号商铺,建筑面积32无产权证,月租金1760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760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2、位于白藤湖群兴新村(三层楼)48栋一楼商铺2号,建筑面积20无产权证,月租金600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600元,竞拍幅度每次10元

3、位于白藤湖商业街东边46号二层商铺(原商业公司办公室),建筑面积90月租金2700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700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二、租赁期限:三年。

三、出租用途:

1上述标的按现状出租,可用作商业、经营、办公、培训使用。不能用于有污染源的行业,不可做废品回收站;

2、水电报装、消防安全设施等费用由租户负责;

3、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未经同意不得改变使用功能擅自将物业转租或转借。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凡是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五、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4311日至2024322日,(其中:311日至322日为保证金收取时间,报名仅限工作日);

2、意向竞价者需向我公司缴交1个月租金标准的保证金,如中标,将于签订租赁合同并向产权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如不中标者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3、网上竞价时间:2024325日上午10时00分至2024326日上午10时00分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时,326日上午10时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4326日发布中标公告;

5、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赁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甲方(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时解除,乙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甲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解除合同通知即视为送达。乙方应于解除合同送达后15天内交还租赁标的物给甲方,甲方除将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乙方逾期不交还,视为乙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可自行清理。甲方解除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有意向者请与我租赁中心联系。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789239

公告网址:www.dmgzjg.cn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2024311

8、标的八:白藤湖商业街北5号铺位.jpg

承诺函.docx

竞买承诺书.doc

网竞申请书.xlsx

21、标的二十一:白藤湖群兴新村(三层楼)48栋一楼商铺2号.png

22、标的二十二:白藤湖商业街东边46号(原商业公司办公室).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