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白藤湖市场食街南1-2号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曾超友为中标方;
2、白藤湖市场食街南4号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吴瑞生为中标方;
3、白藤湖市场食街南8号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陈志权为中标方;
4、白藤湖市场食街南10号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高杰义为中标方;
5、白藤湖市场食街南11号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赵杰文为中标方;
6、白藤湖市场食街南15-16号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龙水凉为中标方;
7、白藤湖市场食街南17-18号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陆美连为中标方;
8、白藤湖市场主楼商铺1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潘灏言为中标方;
9、白藤湖市场主楼商铺2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周韶均为中标方;
10、白藤湖市场主楼商铺3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凌大金为中标方;
11、白藤湖市场主楼商铺4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郭丽娟为中标方;
12、白藤湖市场主楼商铺5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赵文志为中标方;
13、白藤湖市场主楼商铺6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刘福娣为中标方;
14、白藤湖市场主楼商铺7-8内铺9-11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为林碧丽中标方;
15、白藤湖市场主楼商铺9-10内铺7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王目林为中标方;
16、白藤湖市场主楼商铺11-14、内铺3-4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黄尔尖为中标方;
17、白藤湖市场主楼商铺15内铺1、2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匡宁招为中标方;
18、白藤湖市场主楼商铺16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钟许强为中标方;
19、白藤湖市场主楼商铺17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李旭平为中标方;
20、白藤湖市场主楼商铺19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朱剑峰为中标方;
21、白藤湖市场主楼商铺20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黄玉珍为中标方;
22、白藤湖市场主楼商铺21 内铺13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钟华毅为中标方;
23、白藤湖市场主楼内铺5、6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涂炮盛为中标方;
24、白藤湖市场主楼内铺12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简木明为中标方;
25、白藤湖市场主楼商铺18流标;
26、白藤湖市场主楼22号商铺流标;
27、白藤湖市场西铁皮棚5-6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陈小彩为中标方;
28、白藤湖市场西铁皮棚7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陈小彩为中标方;
29、白藤湖市场西铁皮棚8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陈添喜为中标方;
30、白藤湖市场西铁皮棚10-11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刘华古为中标方;
31、白藤湖市场西铁皮棚12-13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商楠楠为中标方;
公告期为3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间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请向我中心书面反映。中标人在公告时间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有有效证件至我中心开具《中标通知书》,并凭《中标通知书》与物业出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物业租赁合同》,中标人逾期不签《物业租赁合同》的视为弃权,保证金不予返还,用于补偿委托人因流拍受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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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