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斗门区乾务镇乾南北路19号乾务食品站门市部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梁丽云为中标方;
2、斗门区乾务镇乾西村乾务食品站三苗场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钟明辉为中标方;
3、斗门区莲洲镇安江路185号食品站院内部分空地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刘露瑜为中标方;
4、斗门区莲洲镇安江路185号食品站院内烧猪炉房屋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罗松旺为中标方;
5、斗门区莲洲镇安江路185号食品站院内部分空地之二流标;
6、莲洲镇安江路185号一楼北一商铺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赵绮婷为中标方;
7、莲洲镇安江路185号一楼北二商铺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刘露瑜为中标方;
8、莲洲镇安江路185号一楼北三商铺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刘露瑜为中标方;
9、莲洲镇安江路185号一楼北四商铺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罗丽霞为中标方;
10、莲洲镇安江路185号一楼北五商铺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罗丽霞为中标方;
11、斗门镇食品站院内仓库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陈安益为中标方;
12、斗门镇食品站院内铁皮棚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罗超明为中标方;
13、井湾路425号商铺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周国勇为中标方;
14、桥北四路42、44号两间商铺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吴长叶为中标方;
15、斗门镇龙安里食品站的第三层流标;
16、井岸镇桥北四区35号301房流标;
公告期为3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间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请向我中心书面反映。中标人在公告时间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有有效证件至我中心开具《中标通知书》,并凭《中标通知书》与物业出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物业租赁合同》,中标人逾期不签《物业租赁合同》的视为弃权,保证金不予返还,用于补偿委托人因流拍受到的损失。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789239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