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标的一:位于井岸镇井湾路347号101房,面积约57.5平方米,标的物业按现状公开招租。从第二年起租金在上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需交保证金1050元,租赁底价为350元每月,竞拍幅度每次10元。
标的二:位于井岸镇井湾路347号102房,面积约57.5平方米,标的物业按现状公开招租。从第二年起租金在上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需交保证金1050元,租赁底价为350元每月,竞拍幅度每次10元。
标的三:位于井岸镇井湾路347号103房,面积约57.5平方米,标的物业按现状公开招租。从第二年起租金在上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需交保证金1050元,租赁底价为350元每月,竞拍幅度每次10元。
标的四:位于井岸镇井湾路347号104房,面积约57.5平方米,标的物业按现状公开招租。从第二年起租金在上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需交保证金1050元,租赁底价为350元每月,竞拍幅度每次10元。
二、租赁期限:5年(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凡是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四、出租用途:房屋
五、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8月25日(其中8月21日至8月25日为保证金收时间);
2、意向竞价者需向井岸镇坭湾供销社缴交投标保证金,现金缴交或网上转账(户名: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坭湾供销社,账号:44361801040000089,开户行:珠海农行坭湾支行),携带转账凭证到井岸镇坭湾供销社(地址:井岸镇西堤路2101号)开具收据,凭收据到国资租赁中心报名投标。如中标,与产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时投标保证金转为租赁合同押金;如不中标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3、网上竞价时间:2023年8月28日上午10时至8月29日上午10时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方时,8月29日上午10时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3年8月30日发布中标公告。
5、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甲方(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时解除,乙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甲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解除合同通知即视为送达。乙方应于解除合同送达后15天内交还租赁标的物给甲方,甲方除将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乙方逾期不交还,视为乙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可自行清理。甲方解除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联系地址:井岸镇西堤路2101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32213128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坭湾供销社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