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经营有限公司物业公开招租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斗门区区属企业资产公开出租实施细则》的通知(斗国资办[2015]22号)文件要求,我司管理的物业,经批复同意在国资监管平台进行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和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1、标的一: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六乡月前一巷9号,面积为449.54平方米。出租用途:限定经营加工行业或商业、办公场所或仓库。
2、标的二: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六乡月前二巷10号,面积为545.4平方米。出租用途:限定经营加工行业或商业、办公场所或仓库。
以上两个标的为整体公开招租标的,总面积共994.94平方米,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均不能转租。租金每月1000元,第二年起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逐年递增 5 %,竞标者需交竞拍保证金3000.00 元,不设免租期。竞拍幅度每次20元。
二、租赁期限: 3 年期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凡是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四、相关问题:
1、2020年7月22日至7月29日为公示及平台报名时间(其中2020年7月28日至7月29日为保证金收取时间);2020年7月29日上午10时至7月31日上午10时为竞价时间(其中如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方时,7月31日上午10时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2020年8月3日发布中标公告,请中标方在发布中标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联系我方签订出租合同。
2、意向竞价者需向我公司缴交不低于招租起拍价的3倍作为保证金,如中标可转为承租履约保证金;如不中标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3、我方只按现状将标的物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物的现状。如承租方将租赁标的作为经营场所涉及的消防问题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我方可提供相应协助。因相关部门对标的物消防检查不合格而导致承租方经营中止的风险及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有意向者请与我公司联系。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县井岸镇港霞东路49号井岸中心市场4楼业务办公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6-5559640 13307776618
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经营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