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供销社企业集团公司物业
中标结果公示通告(第十二期)
1、位于斗门区井岸镇滨江路463号商铺流标;
2、位于斗门区井岸镇滨江路467号商铺3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赵友民为中标方;
3、位于斗门区井岸镇滨江路469-471号商铺3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杨景桥为中标方;
4、位于斗门区井岸镇滨江路473号商铺3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林鸿辉为中标方;
5、位于斗门区井岸镇滨江路475号商铺3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张卓杰为中标方;
6、位于斗门区井岸镇滨江路100号2楼流标;
7、位于斗门区井岸镇美湾北小区1号二单元601房流标;
本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21日,公示期间如对本次租赁有异议的,请向我司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盖章。
联系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滨江路461号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13697713697
珠海市斗门区供销社企业集团公司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