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二轻铝材厂物业公开招租公告(第二期)

发布时间:2023.08.01      字体大小:【 】【 】【

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港霞西路120号内物业,地上无证建筑共2672平方米(其中教学楼二层共约2474平方米,厨房约81平方米,两个门卫室约42平方米,六角楼约75平方米),空地面积约3565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37415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00000元,竞拍幅度每次200元。

二、租赁期限:三年。

三、出租用途及承租方要求:

1限定经营范围幼儿园、学前教育;

2凡是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3、为确保顺利开学,中标者需在九月开学前办好《办学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消防许可证》,期限内未能办理好办园所需证照造成不能正常开学的,视投标无效且不退回保证金,标的重新招标投标;

4、中标者并非为原承租方的情况下,原幼儿园的所有设施由原承包者和中标者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的由原承包方自行处理:

四、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381日至2023814 ,(其中:81日至814日为保证金收取时间,报名仅限工作日);

2、网上竞价时间:2023815日上午1000分至2023816日上午1000分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时,816日上午10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32023816日发布中标公告;

4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赁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甲方(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时解除,乙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甲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解除合同通知即视为送达。乙方应于解除合同送达后15天内交还租赁标的物给甲方,甲方除将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乙方逾期不交还,视为乙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可自行清理。甲方解除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有意向者请与我租赁中心联系。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789239

公告网址:www.dmgzjg.cn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港霞西路120号内宝乐幼儿园临建(简易铁皮棚(厨房))部分.jpg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港霞西路120号内宝乐幼儿园临建(教学楼)部分.jpg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港霞西路120号内宝乐幼儿园临建(门卫室两间)部分.jpg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港霞西路120号内宝乐幼儿园临建(教学楼附楼)部分.jpg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港霞西路120号内宝乐幼儿园土地部分.jpg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港霞西路120号内宝乐幼儿园周边.jpg

租赁合同范本.doc

竞买承诺书.doc

网竞申请书.xlsx

承诺函.docx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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