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标的一:位于商业大楼首层物业,商铺面积:555㎡,空地面积:500㎡,标的物业按现状公开招租。从第二年起租金在上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需交保证金1100000元,租赁底价为57550元每月,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标的二:位于南江路23、25号物业,面积约38平方米,标的物业按现状公开招租。从第二年起租金在上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需交保证金5790元,租赁底价为1930元每月,竞拍幅度每次30元。
二、租赁期限:
标的一:5年(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标的二:3年(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凡是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投。
标的一:租金缴交方式为半年一付,先缴后用。
四、出租用途:
标的一:商铺、仓储(仓库大门开放仅限工作日,时间为09:00-18:00)
标的二:商铺
五、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3年8月1日至8月7日(其中8月1日至8月7日17:30为保证金收时间);
2、意向竞价者需向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缴交投标保证金标的一:110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万元)标的二:5790元(大写:伍仟柒佰玖拾元)(户名: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账号:44362201040001576,开户行:农行珠海井岸支行)后携带转账凭证到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开具收据(地址:斗门区井岸镇滨江路461号),凭收据到国资租赁中心报名投标。如中标,将于签订租赁合同并向产权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如不中标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3、网上竞价时间:2023年8月8日上午10时至8月9日上午10时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方时,8月9日上午10时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3年8月10日发布中标公告。
5、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甲方(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时解除,乙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甲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解除合同通知即视为送达。乙方应于解除合同送达后15天内交还租赁标的物给甲方,甲方除将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乙方逾期不交还,视为乙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可自行清理。甲方解除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联系地址:斗门区井岸镇滨江路461号(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697713697
珠海市斗门区供销社企业集团公司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