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斗门区井岸镇港霞东路54、56、58、60、62号,面积约173.4平方米,面积仅供参考,不作为计算物业租金之凭据,按现状整体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21675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1675元,竞拍幅度每次200元。
二、租赁期限:三年,从物业交付之日起计算。
三、出租用途:仅限于仓储、商业服务业、住宅使用,开办不超过国家环评标准的合法经营商铺,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用途,不得开展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经营活动,否则,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标的相关问题及要求:
1、物业是按现状交付使用,水电报装、接驳安装等由承承租人办理安装,承租人不得以上述物业现状为由要求产权方作任何调整,否则将视中标方构成根本违约行为。
2、若因物业现状可能导致经营损失的情况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自行评估风险。
3、承租人须自行负责该物业的装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 费用,另装修前,承租人需向产权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经产权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且因装修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 承租人承担。
4、办理消防、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税务登记、许可证等手续由承租人自行负责,产权单位可以协助提供部分相关资料。所需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负责,与产权单位无关。
五、报名及投标时间:
1、公告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4日 ,(其中:8月1日至8月14日为保证金收取时间,报名仅限工作日);
2、意向竞价者需向我公司缴交1个月租金标准的保证金,如中标,将于签订租赁合同并向产权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如不中标者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3、网上竞价时间:2023年8月15日上午10时00分至2023年8月16日上午10时00分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时,8月16日上午10时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3年8月16日发布中标公告;
5、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赁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甲方(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时解除,乙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甲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解除合同通知即视为送达。乙方应于解除合同送达后15天内交还租赁标的物给甲方,甲方除将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乙方逾期不交还,视为乙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可自行清理。甲方解除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有意向者请与我租赁中心联系。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789239
公告网址:www.dmgzjg.cn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港霞东路54、56、58、60、62号.jpg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