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标的一:位于珠海市拱北侨光路斗门工贸大厦二栋1单元401房,面积约98.13平方米,标的物业按现状公开招租。从第二年起租金在上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需交保证金3310元,租赁底价为3310元每月,竞拍幅度每次10元。
标的二:位于珠海市拱北侨光路斗门工贸大厦一栋二楼办公室,面积约84.91平方米,标的物业按现状公开招租。从第二年起租金在上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需交保证金3100元,租赁底价为3100元每月,竞拍幅度每次10元。
二、租赁期限:5年(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凡是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投。
四、出租用途:
标的一:房屋
标的二:办公室
五、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3年7月6日至7月12日(其中7月6日至7月12日17:30为保证金收时间);
2、意向竞价者需向国资租赁中心缴交投标保证金,如中标,将于签订租赁合同并向产权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如不中标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3、网上竞价时间:2023年7月13日上午10时至7月14日上午10时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方时,7月14日上午10时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3年7月17日发布中标公告。
5、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甲方(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时解除,乙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甲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解除合同通知即视为送达。乙方应于解除合同送达后15天内交还租赁标的物给甲方,甲方除将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乙方逾期不交还,视为乙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可自行清理。甲方解除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联系地址:斗门区土产日杂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6-2783849
珠海市斗门区供销社企业集团公司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