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白藤湖旅游城集团公司物业中标结果公示通告(第九十三期第3次)

发布时间:2023.06.28      字体大小:【 】【 】【

1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二楼南5号商铺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吴绮萍为中标方;

2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二楼南6号商铺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吴绮萍为中标方;

3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二楼南7号商铺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吴绮萍为中标方;

4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二楼南8号商铺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吴绮萍为中标方;

5、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二楼南9号商铺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吴绮萍为中标方;

6、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二楼南10号商铺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吴绮萍为中标方;

7、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二楼西1号商铺流标;

8、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二楼西2号商铺流标;

9、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二楼北2号商铺流标;

10、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二楼北3号商铺流标;

11、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二楼北8号铺流标;

12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西铁皮棚17号内铺流标;

13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西铁皮棚19号商铺流标;

14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食街南9号商铺流标;

15、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食街南14号商铺流标;

16、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食街南21号商铺流标;

公告期为3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间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请向我中心书面反映。中标人在公告时间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有有效证件至我中心开具《中标通知书》,并凭《中标通知书》与物业出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物业租赁合同》,中标人逾期不签《物业租赁合同》的视为弃权,保证金不予返还,用于补偿委托人因流拍受到的损失。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789239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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