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1、井岸镇井湾路329-11号,面积约49㎡,出租用途为商铺用途,按现状出租,月租金底价539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5390元,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2、井岸镇井湾路190号至202之一,面积约241.44㎡,出租用途为商铺用途,按现状出租,月租金底价1980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9800元,竞拍幅度每次200元。
3、井岸镇井湾路642号,面积约21㎡,出租用途为商铺用途,按现状出租,月租金底价175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75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4、井岸镇井湾路261号,面积约48㎡,出租用途为商铺用途,按现状出租,月租金底价350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50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5、井岸镇井湾路265号,面积约68㎡,出租用途为商铺用途,按现状出租,月租金底价470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470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6、井岸镇旭日街1号,面积约40㎡,出租用途为商铺用途,按现状出租,月租金底价280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80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7、井岸镇港霞东路372号,商铺面积约48.56㎡,仓库面积约29.52㎡,出租用途为商铺用途,按现状出租,月租金底价234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34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8、井岸镇港霞东路374号,商铺面积约30㎡,仓库面积约15.63㎡,出租用途为商铺用途,按现状出租,月租金底价135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35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9、井岸镇港霞东路376号,面积约84㎡,出租用途为商铺用途,按现状出租,月租金底价252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52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10、井岸镇港霞东路366号,面积约28㎡,出租用途为商铺用途,按现状出租,月租金底价644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644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11、井岸镇港霞西路231、233号,面积约130㎡,出租用途为商铺用途,按现状出租,月租金底价325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25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12、井岸镇环山北路39号,面积约32㎡,出租用途为商铺用途,按现状出租,月租金底价992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992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13、井岸镇环山北路41号,面积约34.72㎡,出租用途为商铺用途,按现状出租,月租金底价1076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076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14、井岸镇环山北路43-45号,面积约76.8㎡,出租用途为商铺用途,按现状出租,月租金底价238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38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15、井岸镇环山北路55号,面积约80㎡,出租用途为商铺用途,按现状出租,月租金底价248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48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16、井岸镇龙井路1号,面积约22㎡,出租用途为商铺用途,按现状出租,月租金底价77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770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17、井岸镇龙井路5、6号,面积约48.1㎡,出租用途为商铺用途,按现状出租,月租金底价1683.5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683.5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18、井岸镇龙井路7、8、9号,面积约77.9㎡,出租用途为商铺用途,按现状出租,月租金底价2726.5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726.5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19、井岸镇北澳西路11号,面积约32.85㎡,出租用途为商铺用途,按现状出租,月租金底价2628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628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20、井岸镇桥北四路120-122号,面积约56㎡,出租用途为商铺用途,按现状出租,月租金底价1064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064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21、井岸镇桥北四路126、128号,面积约50㎡,出租用途为商铺用途,按现状出租,月租金底价90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900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22、井岸镇尖峰前路541号,面积约35㎡,出租用途为商铺用途,按现状出租,月租金底价1925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925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23、井岸镇尖峰前路543号,面积约41.2㎡,出租用途为商铺用途,按现状出租,月租金底价2266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266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24、井岸镇港霞东路376号二楼,面积约993㎡,出租用途为房屋用途,按现状出租,月租金底价4965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4965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25、井岸镇尖峰前路452号108,面积约692.5㎡,出租用途为商铺用途,按现状出租,月租金底价10387.5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0387.5元,竞拍幅度每次200元。
26、井岸镇桥北四区19号20号楼,面积约90㎡,出租用途为宿舍用途,按现状出租,月租金底价135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35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27、井岸镇桥北四区19号综合楼A座二楼,面积约236㎡,出租用途为厂房用途,按现状出租,月租金底价354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54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28、井岸镇尖峰前路537号二楼,面积约89㎡,出租用途为厂房用途,按现状出租,月租金底价1335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335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29、井岸镇尖峰前路537号之一,面积约173㎡,出租用途为厂房、仓库用途,按现状出租,月租金底价173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73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30、井岸镇尖峰前路537号之十,面积约172㎡,出租用途为厂房、仓库用途,按现状出租,月租金底价172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72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31、井岸镇尖峰前路537号之七,面积约180㎡,出租用途为厂房、仓库用途,按现状出租,月租金底价180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80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32、井岸镇尖峰前路537号之六,厂房面积约60㎡,土地面积约100㎡,出租用途为厂房、仓库用途,按现状出租,月租金底价90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900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33、井岸镇尖峰前路537号之十四,面积约351㎡,出租用途为厂房、仓库用途,按现状出租,月租金底价5265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5265元,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34、井岸镇尖峰前路537号之十七,楼房面积约1200㎡,住宅面积约120㎡,出租用途为厂房、住宅用途,按现状出租,月租金底价1350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3500元,竞拍幅度每次200元。
35、井岸镇尖峰前路537号之十五,面积约810㎡,出租用途为厂房、仓库用途,按现状出租,月租金底价1215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2150元,竞拍幅度每次200元。
36、井岸镇尖峰前路537号之二,面积约130㎡,出租用途为厂房、仓库用途,按现状出租,月租金底价130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30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37、井岸镇尖峰前路537号之十六(纸箱厂内右边平楼一楼),面积约218㎡,出租用途为厂房、仓库用途,按现状出租,月租金底价3488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488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二、租赁期限:三年。
三、租赁要约:水电安装,房屋修缮等由承租人负责,承租方不能对外转租。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凡是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五、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4日 ,(其中:6月1日至6月14日为保证金收取时间,报名仅限工作日);
2、意向竞价者需向我公司缴交1个月租金标准的保证金,如中标,将于签订租赁合同并向产权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如不中标者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3、网上竞价时间:2023年6月15日上午10时00分至2023年6月16日上午10时00分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时,6月16日上午10时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3年6月16日发布中标公告;
5、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赁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甲方(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时解除,乙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甲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解除合同通知即视为送达。乙方应于解除合同送达后15天内交还租赁标的物给甲方,甲方除将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乙方逾期不交还,视为乙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可自行清理。甲方解除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有意向者请与我租赁中心联系。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789239
公告网址:www.dmgzjg.cn
井岸镇尖峰前路537号之十六(纸箱厂内右边平楼一楼).jpg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