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围垦总公司物业公开招租公告 (第七期)

发布时间:2023.01.16      字体大小:【 】【 】【

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斗门镇南门工业区物业(建宏陶瓷有限公司),土地面积约58191.8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3708.65平方米,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年租金110万元,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0万元。需交竞价保证金91667元,竞拍幅度每次200元。

二、租赁期限:三年。

三、出租用途:出租用途限定为陶瓷生产经营,按标的现状出租,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房产证面积为准。只作陶瓷生产经营使用,不能用于有污染的行业,未经同意不得改变使用功能和擅自将物业转租或转借。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参与竞标者必须为陶瓷生产企业,且注册资金需15000万以上,并为国家高新企业。

五、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3116日至202321 ,(其中:116日至21日为保证金收取时间,报名仅限工作日);

2意向竞价者需向我公司缴交1个月租金标准的保证金,如中标,将于签订租赁合同并向产权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如不中标者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3、网上竞价时间:202322日上午1000分至202323日上午1000分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时,23日上午10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323日发布中标公告;

5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赁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甲方(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时解除,乙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甲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解除合同通知即视为送达。乙方应于解除合同送达后15天内交还租赁标的物给甲方,甲方除将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乙方逾期不交还,视为乙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可自行清理。甲方解除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有意向者请与我租赁中心联系。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789239

公告网址:www.dmgzjg.cn 

斗门镇南门工业区(土地+建筑).jpg

承诺函.docx

竞买承诺书.doc

网竞申请书.xlsx

租赁合同范本.doc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202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