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粮食企业集团公司物业中标结果公示通告(第二十三期)

发布时间:2022.09.20      字体大小:【 】【 】【

1、斗门镇民主街43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吴焕如为中标方;

2、斗门镇古街36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黄世昌为中标方;

3、斗门镇兴门路(原新街)地库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赵健怡为中标方;

4、斗门镇兴门路401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赵健和为中标方;

5、白蕉镇桥湖南路1618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黄杰朋为中标方;

6五山沙龙中路1517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杨其卫为中标方;

7、五山沙龙中路151201302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陈顺发为中标方;

8、横山泰来路466-476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杜金兴为中标方;

9、上横综合楼首层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梁明娇为中标方;

10、横山大胜粮站旧宿舍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周莲妹为中标方;

11、上横综合楼职工宿舍102401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黄国焕为中标方;

12、上横综合楼职工宿舍101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吴志伟为中标方;

13、上横综合楼职工宿舍301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郭新球为中标方;

14、井岸镇南江路6062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吴焕如为中标方;

公告期为3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间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请向我中心书面反映。中标人在公告时间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有有效证件至我中心开具《中标通知书》,并凭《中标通知书》与物业出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物业租赁合同》,中标人逾期不签《物业租赁合同》的视为弃权,保证金不予返还,用于补偿委托人因流拍受到的损失。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789239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2022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