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1、斗门区白蕉镇三洲工业集团公司内原办公楼二至七层(不包括天面),建筑面积约3100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2480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4800元,竞拍幅度每次200元。
2、斗门区白蕉镇三洲工业集团公司内原办公楼附设楼两层,建筑面积约190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210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10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3、斗门区白蕉镇三洲工业集团公司内集体宿舍楼首层靠大门口侧第一间,建筑面积约260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312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12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4、斗门区白蕉镇三洲工业集团公司内集体宿舍楼首层靠大门口侧第二间,建筑面积约252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3024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024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5、斗门区白蕉镇三洲工业集团公司内集体宿舍楼首层靠大门口侧第三间,建筑面积约88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1056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056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6、斗门区井岸镇港霞东路391号,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129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29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7、斗门区井岸镇港霞东路395号,建筑面积约24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1032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032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8、斗门区井岸镇港霞东路397号,建筑面积约24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1032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032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9、斗门区井岸镇港霞东路399、401号,建筑面积约52.2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2245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245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10、斗门区井岸镇龙霞路晋门针织厂大门口侧门卫室,建筑面积约36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36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60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11、斗门区井岸镇龙霞路晋门针织厂大院内闲置场地,土地面积约160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25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50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12、斗门区井岸镇龙霞路晋门针织厂厂区内周边部分山地(900㎡),土地面积约900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180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80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13、斗门区井岸镇龙霞路晋门针织厂厂区内周边部分山地(860㎡)土地面积约860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200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00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14、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391号,建筑面积约18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463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463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15、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394号,建筑面积约18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66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660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16、斗门区井岸镇中兴中路351号商铺(2间),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300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00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17、斗门区井岸镇中兴中路353号商铺,建筑面积约15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992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992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18、斗门区井岸镇中兴中路359号商铺,建筑面积约15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992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992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19、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31号二、三楼,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3753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753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20、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71号,建筑面积约39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234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34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21、斗门区井岸镇霞村左侧,建筑面积约700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该物业无法办理水电手续。招租底价每月租金350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50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二、租赁期限:
1、标的1至20租赁期限为三年;
2、标的21租赁期限一年。
三、出租用途:商业经营、办公、仓库。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不能用于有污染源的行业,未经同意不得改变使用功能,不得擅自将物业转租或转借。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凡是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五、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16日 ,(其中:9月5日至9月16日为保证金收取时间,报名时间仅限工作日);
2、意向竞价者需向我公司缴交1个月租金标准的保证金,如中标,将于签订租赁合同并向产权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如不中标者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3、网上竞价时间:2022年9月19日上午10时00分至2022年9月20日上午10时00分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时,9月20日上午10时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2年9月20日发布中标公告;
5、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赁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甲方(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时解除,乙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甲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解除合同通知即视为送达。乙方应于解除合同送达后15天内交还租赁标的物给甲方,甲方除将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乙方逾期不交还,视为乙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可自行清理。甲方解除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有意向者请与我租赁中心联系。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789239
公告网址:www.dmgzj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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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区白蕉镇三洲工业集团公司内原办公楼二至七层(不包括天面).jpg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