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岸镇井湾路737号北四楼办公室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珠海市质安技术职业培训学校为中标方;
2、井岸镇井湾路737号北三楼办公室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珠海市斗门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中标方;
3、井岸镇井湾路735号南楼四楼宿舍2间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李叶清为中标方;
公告期为3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间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请向我中心书面反映。中标人在公告时间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有有效证件至我中心开具《中标通知书》,并凭《中标通知书》与物业出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物业租赁合同》,中标人逾期不签《物业租赁合同》的视为弃权,保证金不予返还,用于补偿委托人因流拍受到的损失。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789239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