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斗门区白藤湖监测站北面商铺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庞得平为中标方;
2、斗门区白藤湖群兴新村南9栋15号房间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吴结英为中标方;
3、斗门区白藤湖群兴新村南9栋37号房间流标;
4、斗门区白藤湖群兴新村南9栋43号房间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李彩华为中标方;
5、斗门区白藤湖群兴新村南9栋320号房间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邓淑芬为中标方;
6、斗门区白藤湖群兴新村南9栋321号房间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吴结英为中标方;
公告期为3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间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请向我中心书面反映。中标人在公告时间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有有效证件至我中心开具《中标通知书》,并凭《中标通知书》与物业出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物业租赁合同》,中标人逾期不签《物业租赁合同》的视为弃权,保证金不予返还,用于补偿委托人因流拍受到的损失。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789239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