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岸镇港霞东路303号流标;
2、井岸镇港霞东路64号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赵日荣为中标方;
3、井岸镇港霞西路14、16号流标;
4、井岸镇龙井路432号二、三层流标;
5、井岸镇龙井路432号五、六层流标;
6、井岸镇龙井路406号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陈海云为中标方;
7、井岸镇龙井路428、430号流标;
8、井岸镇龙井西路414号(3间) 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陈海云为中标方;
9、井岸镇井湾路394、396、398、400、402、404、406(7间)流标;
10、井岸镇中兴中路19号铺流标;
11、井岸镇中兴南路366号流标;
12、井岸镇中兴北路117、119号流标;
公告期为3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间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请向我中心书面反映。中标人在公告时间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有有效证件至我中心开具《中标通知书》,并凭《中标通知书》与物业出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物业租赁合同》,中标人逾期不签《物业租赁合同》的视为弃权,保证金不予返还,用于补偿委托人因流拍受到的损失。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789239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