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二楼东1-5号商铺流标;
2、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二楼南1号商铺流标;
3、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二楼南5号商铺流标;
4、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二楼南6号商铺流标;
5、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二楼南7号商铺流标;
6、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二楼南8号商铺流标;
7、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二楼南9号商铺流标;
8、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二楼南10号商铺流标;
9、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二楼西1号商铺流标;
10、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二楼西2号商铺流标;
11、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二楼北1号商铺流标;
12、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二楼北2号商铺流标;
13、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二楼北3号商铺流标;
14、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二楼北7号铺流标;
15、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二楼北8号铺流标;
16、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二楼北9-10号铺流标;
公告期为3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间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请向我中心书面反映。中标人在公告时间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有有效证件至我中心开具《中标通知书》,并凭《中标通知书》与物业出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物业租赁合同》,中标人逾期不签《物业租赁合同》的视为弃权,保证金不予返还,用于补偿委托人因流拍受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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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