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岸镇滨江路211、213、215、217号、南江路38号商铺租赁使用权g11
标的名称
井岸镇滨江路211、213、215、217号、南江路38号商铺租赁使用权g11
所属类型
商铺
所在地区
斗门区
组织方名称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委托方名称
珠海市斗门区粮食企业集团公司
标的概括
井岸镇滨江路211、213、215、217号、南江路38号商铺,面积161平方米,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885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8850元,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保证金收取方
珠海宏源资产托管有限公司
保证金收取时间
12月28日至1月9日
保证金收取方地址
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保证金收取方式
转账方式
保证金金额
8850
受让人交易佣金比例
受让方要求
凡是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货币
人民币
货币单位
元
起始价
8850
报价幅度
100
报价开始时间
2022-01-10 10:00:00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2-01-11 10:00:00
报价
+
-
已延时次数
0
成交价
限时报价结束时间
2022-01-11 10:00:00
竞标人 | 竞标价格 | 竞标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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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