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粮食企业集团公司物业公开招租公告(第十期)

发布时间:2021.09.06      字体大小:【 】【 】【

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1、井湾路735号南楼二楼及车库二楼,面积约391平方米,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900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9000元,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2、井湾路735号之一商铺,建筑面积约48平方米,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480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4800元,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3、井湾路733号商铺,面积约78平方米,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780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7800元,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4、中兴中路1618号,面积约180平方米,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528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5280元,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5、中兴中路2022号,面积约50平方米,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350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50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二、租赁期限:三年。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凡是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四、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196日至2021915 ,(其中:96日至915日为保证金收取时间);

2意向竞价者需向我公司缴交1个月租金标准的保证金,如中标,将于签订租赁合同并向产权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如不中标者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3、网上竞价时间:2021916日上午10时至2021917日上午1000分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时,917日上午10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1917日发布中标公告;

5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赁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甲方(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时解除,乙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甲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解除合同通知即视为送达。乙方应于解除合同送达后15天内交还租赁标的物给甲方,甲方除将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乙方逾期不交还,视为乙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可自行清理。甲方解除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有意向者请与我租赁中心联系。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789239

公告网址:www.dmgzjg.cn  

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735号之一商铺.jpg

井岸镇井湾路735号南楼二楼及车库二楼.jpg

井岸镇中兴中路20、22号商铺.jpg

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733号商铺.jpg

中兴中路16、18号.jpg

网竞申请书.xlsx

竞买承诺书.doc

租赁合同范本.doc

承诺函.docx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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