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位于莲洲镇河北路97号商铺3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邝美芳为中标方;
2、位于莲洲镇河北路47号商铺3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钟少芬为中标方;
3、位于莲洲镇河北路44号之二商铺流标。
本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本次租赁有异议的,请向我司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盖章。
联系地址: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莲溪供销社
联系人:廖小姐
联系电话:13411453660
珠海市斗门区供销社企业集团公司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