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街21号101商铺租赁使用权

标的名称
东方街21号101商铺租赁使用权
所属类型
房产租赁权
所在地区
珠海市斗门区
组织方名称
珠海市斗门区乡镇企业集团公司
委托方名称
标的概括
标的位于斗门区井岸镇东方街21号101商铺,面积约30㎡,出租用途限定为商业,租赁期限定为3年,租金每月1650元,第二年起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拍保证金5000 元
保证金收取方
珠海市斗门区乡镇企业集团公司
保证金收取时间
2019-11-04 09:00:57 至 2019-11-08 17:00:03
保证金收取方地址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南江路45号二楼
保证金收取方式
现金、转账
保证金金额
5000
受让人交易佣金比例
%
受让方要求
货币
人民币
货币单位
起始价
1650
报价幅度
100
报价开始时间
2019-11-11 10:00:00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19-11-13 10:00:00
报价
+ -
已延时次数
成交价
限时报价结束时间
2019-11-13 10:00:00
竞标人 竞标价格 竞标时间 状态
竞价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