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湾路615号内厂房租赁使用权
标的名称
井湾路615号内厂房租赁使用权
所属类型
房产租赁权
所在地区
珠海市斗门区
组织方名称
珠海市斗门区机电排灌管理总站
委托方名称
标的概括
根据关于印发《斗门区区属企业资产公开出租实施细则》的通知(斗国资办〔2015〕22号)文件要求,我公司管理的物业,经批复同意在国资监管平台进行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和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615号内厂房,面积约496平方米;厂房周边空地,面积约300平方米,招租底价每月租金 2000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拍保证金60000元,竞拍幅度每次500元。
二、租赁期限:5年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凡是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四 、出租用途:按现状出租,只作经营汽车美容业务,未经同意不得改变使用功能及擅自将物业转租或转借。
五、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12日(其中:11月5日至11 月12日为保证金收取时间,逾期不能参加竞标);
2、意向竞价者需向我公司缴交3个月或以上租金标准的保证金,如中标可转为承租履约保证金;如不中标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3、网上竞价时间:2019年11月13日上午10时00分至2019年11月15日上午10时00分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承租方参与报价,11月15日上午10时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19年11 月15日发布中标公告;
5、甲方应依约交付租赁标的,如遇不可抗力、三旧改造或政府重大政策调整等因素,致使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90日内自行搬出,甲方除将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
6、中标方需替我公司装修井湾路615号内二楼3间办公室,面积约60平方米,及通道的抹灰等翻新工作。
有意向者请与我公司联系。
联系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63号印刷厂大院内
联 系 人:冼先生
联系电话:13702776671
招租网址:www.dmgzjg.cn
珠海市斗门区机电排灌管理总站
2019年11月4日
保证金收取方
珠海市斗门区机电排灌管理总站
保证金收取时间
2019-11-05 09:00:48 至 2019-11-12 17:00:52
保证金收取方地址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63号印刷厂大院内
保证金收取方式
现金、转账
保证金金额
60000
受让人交易佣金比例
%
受让方要求
货币
人民币
货币单位
元
起始价
20000
报价幅度
500
报价开始时间
2019-11-13 10:00:00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19-11-15 10:00:00
报价
+
-
已延时次数
成交价
限时报价结束时间
2019-11-15 10:00:00
竞标人 | 竞标价格 | 竞标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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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