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鹤洲北垦区物业中标公告(第一期)

发布时间:2021.06.23      字体大小:【 】【 】【

1井岸镇井湾路643、645号商铺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温桂生为中标方。

2井岸镇滨江路87、89号商铺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陈琴为中标方。

3井岸镇滨江路91、93号商铺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何彩云为中标方。

4、井岸镇滨江路95、97、99号商铺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梁艺坚为中标方。

5、井岸镇滨江路101、103号商铺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斗门区井岸嘉美办公设备商行为中标方。

6、井岸镇滨江路105、107号商铺流标;

公告期为3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间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请向我中心书面反映。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789239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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