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湖鸭场6号地两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李可维为中标方;
2、东湖鸭场8号地流标;
3、东湖鸭场9号地流标;
4、东湖鸭场10号地流标;
公告期为3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间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请向我中心书面反映。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789239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2021年6月8日
1、东湖鸭场6号地两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李可维为中标方;
2、东湖鸭场8号地流标;
3、东湖鸭场9号地流标;
4、东湖鸭场10号地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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