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客货运输管理服务公司物业拟公开招租公告(第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2      字体大小:【 】【 】【

珠海市斗门区客货运输管理服务公司物业拟公开招租公告

(第二次公告)

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标的位于斗门区白藤湖湖滨二区4号物业,面积约1266㎡,出租用途限定为商业,租赁期限定为1年,租金每月14880元,需交竞拍保证金44400 元;

上述标的现处于空置状态,按标的现状出租,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上述标的均不能转租。

需交不低于3个月租金标准的保证金,租赁以公示的底价为准,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招租方式:公开招租,公开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的意向承租方时,以底价租赁给该意向受让方,如征集到两家或以上合格的意向承租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和价高原则公开招租。

二、租赁期限:1年 。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凡是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四、相关问题:

一、2019年10月22日至10月29日为公示及平台报名时间(其中2019年10月22日至10月29日为保证金收取时间);2019年10月30日上午10时至11月1日上10时为竞价时间(其中如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方时,11月1日上午10时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2019年11月1日发布中标公告,请中标方在发布中标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联系我方签订出租合同。

二、在租赁期间,如遇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赁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物等情形时,甲方(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时解除,乙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甲方在租赁物所在地张贴解除合同通知即视为送达。乙方应于解除合同送达后15天内交还租赁物给甲方,逾期不交还,视为乙方已放弃留在租赁物所在物品的所有权,甲方可自行清理。甲方解除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有意向者请与我公司联系。

联系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686号1楼东101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13823038060

珠海市斗门区客货运输管理服务公司

                                   2019年10月22日  

   请将保证金交到如下账号:

收款名称:珠海市斗门区客货运输管理服务公司

  号:2002021209022104082

行:工商行斗门支行

 招租网址:http://www.dmgzj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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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租合同范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