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斗门区井岸镇东方街21号101商铺流标;
2、斗门区白蕉开发区连桥路北新二四围土地(约3500平方米)、一幢二层厂房(两层面积约为1100平方米)流标;
公告期为3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间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请向我中心书面反映。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789239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2021年4月27日
1、斗门区井岸镇东方街21号101商铺流标;
2、斗门区白蕉开发区连桥路北新二四围土地(约3500平方米)、一幢二层厂房(两层面积约为1100平方米)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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