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1、白藤湖湖滨一区24号(原旅游公司洗衣房、集团公司工会、计生服务办公室及周边空置地),房屋建筑面积130㎡,空地面积800㎡,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7250元(含管理费),从第二年起,租赁租金逐年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7250元,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2、白藤湖湖滨一区24号(原旅游公司洗衣房)二楼1号房,面积27㎡,未办理房产证,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324元(含管理费),从第二年起,租赁租金逐年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24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3、白藤湖湖滨一区24号(原旅游公司洗衣房)二楼2号房,面积27㎡,未办理房产证,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324元(含管理费),从第二年起,租赁租金逐年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24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4、白藤湖湖滨一区24号(原旅游公司洗衣房)二楼3号房,面积27㎡,未办理房产证,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324元(含管理费),从第二年起,租赁租金逐年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24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5、藤湖湖滨一区24号(原旅游公司洗衣房)二楼4号房,面积27㎡,未办理房产证,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324元(含管理费),从第二年起,租赁租金逐年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24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6、白藤湖湖滨一区24号(原旅游公司洗衣房)二楼5号房,面积27㎡,未办理房产证,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324元(含管理费),从第二年起,租赁租金逐年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24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7、白藤湖湖滨一区24号(原旅游公司洗衣房)二楼6号房,面积27㎡,未办理房产证,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324元(含管理费),从第二年起,租赁租金逐年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24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8、白藤湖湖滨一区24号(原旅游公司洗衣房)二楼7号房,面积27㎡,未办理房产证,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324元(含管理费),从第二年起,租赁租金逐年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24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9、白藤湖湖滨一区24号(原旅游公司洗衣房)二楼8号房,面积27㎡,未办理房产证,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324元(含管理费),从第二年起,租赁租金逐年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24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10、白藤湖湖滨一区20号(原白藤湖工业公司办公楼、配电房二楼办公楼及后面仓库),面积共计540㎡,其中办公楼约400㎡,仓库约140㎡,产权证号:粤房地产字第C0953178号,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13500元(含管理费),从第二年起,租赁租金逐年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3500元,竞拍幅度每次200元。
11、白藤湖湖心路旁,迎宾馆B座,房屋面积共计304.9㎡,产权证号为粤房地产字第C0534638号,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7622元(含管理费),从第二年起,租赁租金逐年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7622元,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12、白藤湖湖滨二区,原西区车管所现白藤街道政务中心南侧,第32、33、34和35号商铺,商铺面积共计46.8㎡(3.9*3*4);商铺门口土地共计343.2㎡(15.6*22),未办理房产证,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3229元(含管理费),从第二年起,租赁租金逐年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229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13、白藤湖四围威尼斯一期西侧,天湖居南侧,土地面积共1080㎡(长180米、宽6米),地号为1003505和1003702,按现状出租。 招租底价每月租金10800元(含管理费),从第二年起,租赁租金逐年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0800元,竞拍幅度每次200元。
二、租赁期限:
1、标的1至9、标的13租赁期限为1年;
2、标的10至12租赁期限为3年;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凡是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四、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24日 ,(其中:4月14日至4月24日为保证金收取时间);
2、意向竞价者需向我公司缴交1个月租金标准的保证金,如中标,将于签订租赁合同并向产权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如不中标者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3、网上竞价时间:2021年4月25日上午10时至2021年4月26日上午10时00分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时,4月26日上午10时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1年4月27日发布中标公告;
5、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赁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甲方(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时解除,乙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甲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解除合同通知即视为送达。乙方应于解除合同送达后15天内交还租赁标的物给甲方,甲方除将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乙方逾期不交还,视为乙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可自行清理。甲方解除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有意向者请与我租赁中心联系。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789239
公告网址:www.dmgzjg.cn
附件:标的照片、《租赁合同范本》、《承诺函》、《竞买承诺书》、《网竞申请书》
白藤湖湖滨一区20号(原白藤湖工业公司办公楼、配电房二楼办公楼及后面仓库).png
白藤湖湖滨一区24号(原旅游公司洗衣房、集团公司工会、计生服务办公室及周边空置地).png
白藤湖湖滨二区,原西区车管所现白藤街道政务中心南侧,第32、33、34和35号商铺.jpg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