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1、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食街南6号商铺单层,建筑面积约67平方米,其中主建一楼38平方米,加建部分29平方米,未办理房产证,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共1430元,其中租金858元/月,管理费572元/月。从第二年起,租赁租金逐年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43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2、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食街南13号商铺单层(仓库),建筑面积约61平方米,其中主建一楼24平方米,未办理房产证,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共1090元,其中租金654元/月,管理费436元/月。从第二年起,租赁租金逐年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09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3、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主楼14号内铺(仓库),建筑面积约78平方米,未办理房产证,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共1560元,其中租金936元/月,管理费624元/月。从第二年起,租赁租金逐年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56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二、租赁期限:三年。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凡是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四、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24日 ,(其中:4月14日至4月24日为保证金收取时间);
2、意向竞价者需向我公司缴交1个月租金标准的保证金,如中标,将于签订租赁合同并向产权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如不中标者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3、网上竞价时间:2021年4月25日上午10时至2021年4月26日上午10时00分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时,4月26日上午10时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1年4月27日发布中标公告;
5、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赁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甲方(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时解除,乙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甲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解除合同通知即视为送达。乙方应于解除合同送达后15天内交还租赁标的物给甲方,甲方除将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乙方逾期不交还,视为乙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可自行清理。甲方解除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有意向者请与我租赁中心联系。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789239
公告网址:www.dmgzjg.cn
附件:标的照片、《租赁合同范本》、《承诺函》、《竞买承诺书》、《网竞申请书》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