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岸镇滨江路463号物业签订合同期至2023年7月30日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黄小燕为中标方;
2、井岸镇滨江路445号二楼之二物业流标
本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3月31日,公示期间如对本次租赁有异议的,请向我司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盖章。
联系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滨江路461号
联系人:吴国权
联系电话:13697713697
珠海市斗门区供销社企业集团公司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