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斗门区井岸镇美湾西二区89号三单元201、202房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林仲环为中标方;
2、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671号商铺流标;
3、斗门区井岸镇桥北2路134号流标;
4、斗门区白蕉镇工业集团公司内办公楼8楼及天台流标;
5、斗门区井岸镇园林花园1栋16号杂物房流标;
6、斗门区井岸镇园林花园2栋18号杂物房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赖漪琪为中标方;
7、斗门区井岸镇园林花园2栋19号杂物房流标;
8、斗门区井岸镇桥北二路124、126号商铺流标;
公告期为3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间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请向我中心书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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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