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位于旧街原收购站西第一间商铺3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周卫华为中标方;
2、位于莲溪内街46号商铺3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周桓科为中标方;
3、位于河北路44号商铺3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李孟德为中标方;
4、位于莲溪内街66号首层商铺3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徐福盛为中标方;
5、位于河北路95号商铺3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罗惠庭为中标方;
6、位于莲溪内街(原百货店整体)商铺3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广东逸丰生态实业有限公司为中标方;
7、位于河北路63号(大茶楼二楼)商铺流标;
8、位于莲溪内街66号(二、三层)商铺流标;
9、位于莲溪旧街(原办公室整体)商铺流标;
10、位于莲溪内街50号商铺3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周锦辉为中标方;
11、位于莲溪内街62号商铺3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李孟德为中标方;
12、位于金结路(职工宿舍)商铺3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罗中汉为中标方;
本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5日,公示期间如对本次租赁有异议的,请向我司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盖章。
联系地址: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莲溪供销社
联系人:廖秀平
联系电话:13411453660
珠海市斗门区供销社企业集团公司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