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1、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南江路97、99号商铺,两间商铺合计建筑面积约57.84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376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3%,需交竞价保证金376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2、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南江路101号商铺,面积约36.72平方米,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2387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3%,需交竞价保证金2387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3、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南江路111号商铺,面积约37.55平方米,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244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3%,需交竞价保证金244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二、租赁期限:三年。
三、出租用途:
1、上述标的按现状出租,可用作商业、经营、办公、培训使用。不能用于有污染源的行业,不可做废品回收站;
2、水电报装、消防安全设施等费用由租户负责;
3、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未经同意不得改变使用功能擅自将物业转租或转借。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凡是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
有意向者请与我租赁中心联系。
联系地址: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珠峰科创中心5楼
联系人:徐先生
公告网址:www.dmgzj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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