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岸镇园林花园4栋4、5、17、18号杂物房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高仁友为中标方。
2、井岸镇桥北一路(桥北公园边)商铺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陈思法为中标方。
3、井岸龙霞路248号内原办公楼一、二楼物业三年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珠海市斗门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中标方。
4、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西铁皮1-2号商铺两年零三个月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林永新为中标方。
5、白藤湖中心农贸市场西铁皮9号商铺两年零三个月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招标,确定罗丽娟为中标方。
公告期为3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间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请向我中心书面反映。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789239
附件:《租赁合同范本》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