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1.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432-436号、美湾北小区50号101,建筑面积约141.65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3年。招租底价每月租金7083元,自租赁期第三年起,每两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3%,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各标的最终中标价月租金的2倍。需交竞价保证金7083元,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2.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南江路127号之一,建筑面积约38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3年。招租底价每月租金1900元,自租赁期第三年起,每两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3%,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各标的最终中标价月租金的2倍。需交竞价保证金190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3.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646号,建筑面积约31.77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3年。招租底价每月租金1589元,自租赁期第三年起,每两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3%,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各标的最终中标价月租金的2倍。需交竞价保证金1589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4.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650、652、654、656、658号,建筑面积约145.34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3年。招租底价每月租金7267元,自租赁期第三年起,每两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3%,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各标的最终中标价月租金的2倍。需交竞价保证金7267元,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5.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662-664号,建筑面积约50.6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3年。招租底价每月租金2530元,自租赁期第三年起,每两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3%,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各标的最终中标价月租金的2倍。需交竞价保证金253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6.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666-668号,建筑面积约70.84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3年。招租底价每月租金3542元,自租赁期第三年起,每两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3%,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各标的最终中标价月租金的2倍。需交竞价保证金3542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7.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672号,建筑面积约39.2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3年。招租底价每月租金1960元,自租赁期第三年起,每两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3%,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各标的最终中标价月租金的2倍。需交竞价保证金196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8.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674号,建筑面积约38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3年。招租底价每月租金1900元,自租赁期第三年起,每两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3%,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各标的最终中标价月租金的2倍。需交竞价保证金190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9.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678号,建筑面积约38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3年。招租底价每月租金1900,自租赁期第三年起,每两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3%,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各标的最终中标价月租金的2倍。需交竞价保证金190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10.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680号,建筑面积约38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3年。招租底价每月租金1900元,自租赁期第三年起,每两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3%,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各标的最终中标价月租金的2倍。需交竞价保证金190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11.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682-684号,建筑面积约71.2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3年。招租底价每月租金3560元,自租赁期第三年起,每两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3%,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各标的最终中标价月租金的2倍。需交竞价保证金356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12.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南江路133-137号,建筑面积约94.98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3年。招租底价每月租金5402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5402元,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13.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南江路139号,建筑面积约55.77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3年。招租底价每月租金3168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168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14.珠海市斗门区南江路133-137号,面积约75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1年。招租底价每月租金3750元,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最终中标价月租金的2倍。需交竞价保证金375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15.珠海市斗门区南江路131号,面积约36.19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3年。招租底价每月租金1810元,自租赁期第三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3%,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最终中标价月租金的2倍。需交竞价保证金181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16.珠海市斗门区南江路204-206号,面积约44.15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3年。招租底价每月租金2208元,自租赁期第三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3%,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最终中标价月租金的2倍。需交竞价保证金2208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17.珠海市斗门区南江路208-210号,面积约41.5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3年。招租底价每月租金2075元,自租赁期第三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3%,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最终中标价月租金的2倍。需交竞价保证金2075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18. 珠海市斗门区南江路212号,面积约18.09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3年。招租底价每月租金905元,自租赁期第三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3%,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最终中标价月租金的2倍。需交竞价保证金905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19.珠海市斗门区南江路214号,面积约14.9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3年。招租底价每月租金745元,自租赁期第三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3%,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最终中标价月租金的2倍。需交竞价保证金745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20.珠海市斗门区南江路216号,面积约15.85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3年。招租底价每月租金793元,自租赁期第三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3%,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最终中标价月租金的2倍。需交竞价保证金793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21.珠海市斗门区南江路218号,面积约8.1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3年。招租底价每月租金405元,自租赁期第三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3%,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最终中标价月租金的2倍。需交竞价保证金405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22.珠海市斗门区南江路220号,面积约17.56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3年。招租底价每月租金878元,自租赁期第三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3%,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最终中标价月租金的2倍。需交竞价保证金878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23. 珠海市斗门区南江路222号,面积约25.06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3年。招租底价每月租金1253元,自租赁期第三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3%,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最终中标价月租金的2倍。需交竞价保证金1253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24.珠海市斗门区井湾路648号之一,面积约20.23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3年。招租底价每月租金1012元,自租赁期第三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3%,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最终中标价月租金的2倍。需交竞价保证金1012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25.珠海市斗门区井湾路648号,面积约19.6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3年。招租底价每月租金980元,自租赁期第三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3%,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最终中标价月租金的2倍。需交竞价保证金980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26.珠海市斗门区井湾路676号,面积约38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3年。招租底价每月租金1900元,自租赁期第三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3%,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最终中标价月租金的2倍。需交竞价保证金190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27.珠海市斗门区南江路127号,为五层建筑,建筑面积约750平方米,内院停车场面积约148平方米,按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限为10年。招租底价每月租金10235元,第一年租金减半收取,租金每三年在上一年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3%,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最终中标价月租金的2倍。需交竞价保证金50000元,竞拍幅度每次200元。
二、出租用途:用作仓储、商业经营、办公等。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不能用于有污染源的行业,不可做废品回收站(再生资源行业),未经同意不得改变使用功能,不得擅自将物业转租或转借。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接受我司租赁合同书的合同条款及租赁条件。
四、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16日(周末、法定节假日休息);
2.意向竞价者需向我公司缴交相对应的保证金,如中标,将于签订租赁合同并向产权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如不中标者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3.网上竞价时间:2026年9月17日上午10时00分至2026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时,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6年9月18日发布中标公告;
5.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赁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甲方(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时解除,乙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甲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解除合同通知即视为送达。乙方应于解除合同送达后15天内交还租赁标的物给甲方,甲方除将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乙方逾期不交还,视为乙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可自行清理。甲方解除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有意向者请与我租赁中心联系。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789239
公告网址:www.dmgzjg.cn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