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白蕉镇榕益村原白蕉敬老院西楼,面积约1237平方米,租赁期限为八年,出租用途为商用。招租底价每月租金12370元,租金每两年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2370元,竞拍幅度每次200元。
二、承租方资格条件及其他说明:
1.凡是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2.物业以现状出租,可能存在未知因素。竞租人应自行踏勘现场,提交竞租文件即视为认可物业现状,出租方不承担翻新、维修义务;
3.水电报装、消防安全设置由中标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出租方配合提供办理所需资料;
4.中标方租赁期内投资建设的固定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设施合同期满后归出租方所有,不得拆除或主张补偿。
5.土地类租金按年收取,建筑类租金按月收取。合同保证金统一按最后一年租金的50%收取。
三、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7日;
2.意向竞价者需向我公司缴交相对应的保证金,如中标,将于签订租赁合同并向产权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如不中标者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3.网上竞价时间:2026年8月10日上午10时00分至2026年8月11日上午10时00分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时,8月11日上午10时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6年8月11日发布中标公告;
5.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赁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甲方(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时解除,乙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甲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解除合同通知即视为送达。乙方应于解除合同送达后15天内交还租赁标的物给甲方,甲方除将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乙方逾期不交还,视为乙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可自行清理。甲方解除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有意向者请与我租赁中心联系。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789239
公告网址:www.dmgzjg.cn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2026年8月3日